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辞职要赔偿吗
如果确实是由于你个人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损失是应该赔偿的,无论辞职与不辞职都不能摆脱这个赔偿的责任。因此你不应该为此而辞职。
你要摆脱赔偿责任,你必须证明这过错责任不在你而是他人的造成的。
实事也是如此。 你在没有原包装物的情况下,你使用了替代包装物。当你利用替代包装托运时,承运人没有提出包装不合格的异议,即说明他们认可包装合格,并同意用此包装进行运输。在种情况下,运输货物发生损坏,应当由承运人承担损坏赔偿的责任,而不应由你承担责任。
厂方收货人收到货物发现损坏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验收并提出异议,要求承运人承担损坏赔偿责任,如果收货人没有及时向承运人提出相关异议,造成损失则应由收货人承...全部
如果确实是由于你个人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损失是应该赔偿的,无论辞职与不辞职都不能摆脱这个赔偿的责任。因此你不应该为此而辞职。
你要摆脱赔偿责任,你必须证明这过错责任不在你而是他人的造成的。
实事也是如此。
你在没有原包装物的情况下,你使用了替代包装物。当你利用替代包装托运时,承运人没有提出包装不合格的异议,即说明他们认可包装合格,并同意用此包装进行运输。在种情况下,运输货物发生损坏,应当由承运人承担损坏赔偿的责任,而不应由你承担责任。
厂方收货人收到货物发现损坏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验收并提出异议,要求承运人承担损坏赔偿责任,如果收货人没有及时向承运人提出相关异议,造成损失则应由收货人承担责任。
总之,你是不应承担这个责任的。
你们公司应当依法拒绝收货人的退货要求,或向真正有责任的人追偿,而不应嫁祸于你。但他们既然嫁祸于你了,你就应当依法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应采取这消极回避的办法,你这这种回避的办法只能使你更加被动。
建议:依法力争,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给你几条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为你维权的武器吧。
附:《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百一十条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
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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