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的暂时性限 制,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 为。实践中,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很多,名称五花八门,有的不同名称指的是一个措施,有的同一个措施却使 用不同名称,很不规范。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需要法律予以规范。根据对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行政 强制措施的种类进行梳理,行政强制法归纳、列举了最常见的涉 及人身权、财产权的四类行政强制措施,分别予以规范。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公民的基 本权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是法律的专属立法权,根据立法法第 9条的规定,只有法律才能设定。...全部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的暂时性限 制,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 为。实践中,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很多,名称五花八门,有的不同名称指的是一个措施,有的同一个措施却使 用不同名称,很不规范。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需要法律予以规范。根据对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行政 强制措施的种类进行梳理,行政强制法归纳、列举了最常见的涉 及人身权、财产权的四类行政强制措施,分别予以规范。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公民的基 本权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是法律的专属立法权,根据立法法第 9条的规定,只有法律才能设定。目前我国设定限制公民人身 自由的法律主要有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 法、海关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铁路 法、戒严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军事设施保护法、渔业法、海商法 等。
上述法律规定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有:盘问、留置盘 问、传唤、强制传唤、扣留、拘留、人身检查、强制检测、约束、隔 离、强制隔离、强行带离现场、强行驱散、驱逐、禁闭等。(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查封是行政机关限制当事 人对其财产的使用和处分的强制措施。主要是对不动产或者其 他不便移动的财产,由行政机关以加贴封条的方式限制当事人 对财产的移动或者使用。查封在法律、法规中规定得比较多,实 践中也比较常用。
法律、法规中除使用“查封”外,还经常用“封 存”一词,如职业病防治法第57条规定的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 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少数情 况下也使用“封闭”、“关闭或者限制使用场所”、“禁止或者限制 使用设备、设施”等表述。
(3)扣押财物。扣押是行政机关解除当事人对其财物的占 有,并限制其处分权的强制措施。与查封的区别:一是扣押主要 是针对可移动的财产,二是扣押的财产由行政机关保管。扣押 在法律、法规中规定得比较多,实践中也比较常用。
除了使用 “扣押”外,法律、法规规定中还经常使用“暂扣”、“扣留”等,如 海关法第6条规定,海关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4)冻结存款、汇款。冻结主要是限制金融资产的流动的 强制措施。
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汇款和邮政企业汇款,也包括股 票等有价证券。除了使用“冻结”外,还使用“暂停支付” 一词。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冻结存款、汇款,只有法律才能规定。 法律在规定冻结措施时也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只在确有必要的 情况下才作出规定。
目前,只有税收征收管理法、证券法、反洗 钱法、邮政法规定了冻结措施(邮政法使用“扣留”一词)。此 外,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审计法规定对 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除了上述四类行政强制措施外, 还有不少强制措施没有完全列举。如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 的“登记保存”,价格法规定的“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 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发生动物 疫病时对易感染动物和动物产品采取“隔离”、“扑杀”、“销毁” 等。
在立法过程中,有意见提出,除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 外,行政法规不得创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但是,行政管理 情况复杂,法律难以把行政管理需要的行政强制措施都规定出 来,实践中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四类以外的许多强制措施,立法要 为行政法规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留有空间。
最后行政强制法没 有禁止行政法规设定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但明确行政法规不得 设定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