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或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在其制造、使用或出 售的物品上,标注、缀附或者在与该物品有关的广告中使用专利权 人的姓名或者姓名的仿造、专利号或“专利”、“专利权人”等类 似字样的标记,意图伪造或仿造专利权人的标记,或意图欺骗公众 使其相信该物品是经专利权人同意而制造或出售。 非专利产品冒充 专利产品是指行为人在未取得专利权的物品上标注、缀附或者在与 该物品有关的广告中使用“专利”字样或任何含有该物已取得专 利权之意的其他字样或号码。行为人在并未申请专利,或已申请而 并未在审查时,就在物品上标注、缀附或者在有关广告中使用 “已申请专利'、“专利审查中”字样,或者任何含有已经申请之含义...全部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在其制造、使用或出 售的物品上,标注、缀附或者在与该物品有关的广告中使用专利权 人的姓名或者姓名的仿造、专利号或“专利”、“专利权人”等类 似字样的标记,意图伪造或仿造专利权人的标记,或意图欺骗公众 使其相信该物品是经专利权人同意而制造或出售。
非专利产品冒充 专利产品是指行为人在未取得专利权的物品上标注、缀附或者在与 该物品有关的广告中使用“专利”字样或任何含有该物已取得专 利权之意的其他字样或号码。行为人在并未申请专利,或已申请而 并未在审查时,就在物品上标注、缀附或者在有关广告中使用 “已申请专利'、“专利审查中”字样,或者任何含有已经申请之含义的其他字样的,也应属于冒充专利的行为。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只有专利权人、受让人或者继承人 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人才有权在专利产品上或在以专利方法直接 生产的产品上使用专利标记,即“专利”、专利号或者其他的专利 标记,或者在广告中使用这些标记宣传其产品,或者表明自己的专 利权人的身份或者自己的发明人身份,此外的任何人在自己的产品 上做上这样的标记或者在广告中做这样的宣传,属于在自己的物品 上使用虚伪标志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因为仿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 的行为完全符合欺骗性、损害性和误导性的特征,故它们属于损害 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在上述《专利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竞合的情形下, 权利人有选择依据哪个法律获得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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