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唤醒党章意识,严肃纪律规矩
要用“三个新”来落实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精神。 第一个新,用“新思维”看待问题 过去,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对纪律执行存在“无所谓”的错误认识,不把违纪当回事,退到法律底线上去了。 有的存在“打擦边球”现象,在违纪违规的边缘走“钢丝”,或者改头换面企图逃脱纪律的追究。有的存在“法不责众”的思维,认为不严格请示报告、口无遮拦、乱说乱议等只是小事,违反的人较多,法不责众。这些现象,虽然不构成违法,但是从纪律层面衡量,都与党的组织原则、纪律要求格格不入。 所以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再不能用这些老思维看问题,必须牢固树立新思维。一要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的思维。法律...全部
要用“三个新”来落实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精神。 第一个新,用“新思维”看待问题 过去,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对纪律执行存在“无所谓”的错误认识,不把违纪当回事,退到法律底线上去了。
有的存在“打擦边球”现象,在违纪违规的边缘走“钢丝”,或者改头换面企图逃脱纪律的追究。有的存在“法不责众”的思维,认为不严格请示报告、口无遮拦、乱说乱议等只是小事,违反的人较多,法不责众。这些现象,虽然不构成违法,但是从纪律层面衡量,都与党的组织原则、纪律要求格格不入。
所以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再不能用这些老思维看问题,必须牢固树立新思维。一要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的思维。法律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党规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必须严于国法,党员干部必须用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如果这都认识不到、理解不了,那就要回回炉,再从党章党纪学起。二要牢固树立回归“原教旨”的思维。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其主要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就像我们局必须依法行政是一个道理。必须回归本真,用纪律规范和约束党员的行为。
不仅要对少数人的严重违纪问题强化“末端”打击,更要注重治理大多数人的轻微违纪问题,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三要牢固树立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的思维。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不能满脑子只是线索和违法案件,不能认为监督执纪只是办大案。
查大案是政绩,纠小错也是政绩。既要治病树、拔烂树,更要像啄木鸟一样做好整个森林的病虫害防治。四要牢固树立全面纪律审查的思维。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
第二个新,用“新标准”衡量问题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我们心中一定要有个时间概念:2012年11月的十八大、同年12月的中央八项规定出台、2013年下半年开始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初的全面从严治党和现在开始的三严三实教育。
把这几个时点连起来,就是一个时间标尺,如果用党纪党规当做一把尺子去量,就是越往后卡的越严、卡的越死,体现的是“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从纪检监察系统看,有三个新的变化值得关注:一是线索处置有新标准。
纪委监察系统对线索处置方式进行了调整,取消“留存”类,增加了“谈话函询”类。以前可以“留存”的线索,现在都要大起底了,不能再留着存着,而要按照纪律规定,有问题的抓紧处理,没问题的及时了结。二是定性量纪有新标准。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纪行为如何准确地定性量纪有了更高的要求,更加突出有纪可依、量纪平衡。三是协作配合有新标准。今年中办发〔2015〕10号文件对加强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作出许多新规定,比如,纪检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前,一般应当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
按照这一标准,就要积极推进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工作,落实涉刑案件快查快结的要求,避免出现“狱中党员”现象。 第三个新,用“新办法”解决问题。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要求我们不能再用老办法来处理问题。
而是用近期常讲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去落实,我今天讲三个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冲着纪律去。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发现违纪苗头马上管,触犯了纪律就及时处理,抓早抓小、绝不放任自流。
就是老话讲的“严管就是厚爱”。二是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具体化。党委班子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用好以上率下这个基本方法,领好班子、管住干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当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
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三是监督责任既要从严执纪,也要准确量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必须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任务。
从严执纪就是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是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这是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方式。同时,在定性量纪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做到量纪平衡,不畸轻畸重,一把尺子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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