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对安全用电有什么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对安全用电有以下规定:(1) 供电企业和客户都应加强供电和用电的运行管理,切 实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制定的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程制度。客户执行其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电气规程制度,除特殊专用 的设备外,如与电力行业标准或规定有矛盾时,应以国家和 电力行业标准或规定为准。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必要时应制定本单位的现场规程。(2) 供电企业和客户的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应相互配合, 尽量做到统一检修。用电负荷较大,开停对电网有影响的设备,其停开时间,客户应提前与供电企业联系。 遇有紧急检 修需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规定提前通知重要客户,客户应予以配合;事故断电,应迅速修复。(3) 供电企业应...全部
《供电营业规则》对安全用电有以下规定:(1) 供电企业和客户都应加强供电和用电的运行管理,切 实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制定的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程制度。客户执行其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电气规程制度,除特殊专用 的设备外,如与电力行业标准或规定有矛盾时,应以国家和 电力行业标准或规定为准。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必要时应制定本单位的现场规程。(2) 供电企业和客户的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应相互配合, 尽量做到统一检修。用电负荷较大,开停对电网有影响的设备,其停开时间,客户应提前与供电企业联系。
遇有紧急检 修需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规定提前通知重要客户,客户应予以配合;事故断电,应迅速修复。(3) 供电企业应根据电力系统情况和电力负荷的重要性,编制事故限电序位方案,并报电力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执 行。
(4) 客户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 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和误动作发生。客户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 供电的用户应加装连锁装置,或按照供用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
(5) 客户发生重大用电事故,应及时向供电企业报告。供 电企业接到上述事故报告后应即刻派员赴现场调查,在7天 内协助客户提出事故调查报告。(6) 客户受电装置应当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相互 配合,并按照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或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
由供电企业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企 业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客户不得擅自变动。(7) 承装(修、试)受电工程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 门审查合格并取得其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用电单位的电工应经供电企业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8) 供电企业和客户都应经常开展安全供用电宣传教育, 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