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转供电应遵守哪些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章第十四条)
委托转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供电企业与委托转供户(以下简称转供户)应就转 供范围、转供容量、转供期限、转供费用、转供用电指标、计 量方式、电费计算、转供电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 调度通信、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
(2) 转供区域内的用电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户),视同供电 企业的直供户,与直供户享有同样的用电权利,其一切用电事 宜按直接供户的规定办理。
(3) 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 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人被转供户用电量中。
(4) 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素调整电 费时,应扣...全部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章第十四条)
委托转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供电企业与委托转供户(以下简称转供户)应就转 供范围、转供容量、转供期限、转供费用、转供用电指标、计 量方式、电费计算、转供电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 调度通信、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
(2) 转供区域内的用电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户),视同供电 企业的直供户,与直供户享有同样的用电权利,其一切用电事 宜按直接供户的规定办理。
(3) 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 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人被转供户用电量中。
(4) 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素调整电 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 电量。最大需量按下列规定折算:
1) 照明及一班制:每月用电量180kWh,折合为lkW。
2) 二班制:每月用电量360kWh,折合为lkW。
3) 三班制:每月用电量540kWh,折合为lkW。
4) 农业用电:每月用电量270kWh,折合为lkW。
(5) 委托的费用,按委托的业务项目的多少,由双方协
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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