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
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
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 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 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
有关证明和资料。
(5)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
管理部门的证明。
(6) 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7)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8)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9) 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
文或证明。
(10) 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
部门的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