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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什么呢?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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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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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般规定 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
  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6。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屋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
    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他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
  其墙厚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15。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  20 米以上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雨蓬上盖面积小于柱外围水平面积时,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   18。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19。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 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围护结构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蓬、车棚、货棚等,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当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按围护结构上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或外凸时,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属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以及有主墙体的玻璃幕、金属幕及其他材料幕墙。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6。房屋的平台、花台、晒台及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等。
   7。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8。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社会公共通道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9。屋面上有柱有盖但无围护结构的一些观景建筑设施。 10。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的建筑。 11。广场式室外楼梯。 12。  独立烟囱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3。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五)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 在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按以下原则办理。 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 永久固定,层高2。20 米(含2。
  20 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层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部位;装饰性的建筑;与室内不相通的部位;沿街巷社会公用的建筑及无上盖或上盖为社会公用的建筑(除挑阳台、非广场式室外楼梯算一半面积外)。   (六)特殊墙体及部位处理原则 l。
  非垂直墙体处理原则:当房屋的墙体向内倾斜时,按其外墙高度2。20 米处的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当房屋的墙体向外倾斜时,按底板(地坪)外沿测算房屋建筑面积。 2。不规则(弧状)墙体处理原则:当房屋墙体向内凹且内凹的高度高于2。
  
    20 米时,按其外墙高度2。20 米处的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内凹高度低于2。20 米时,按最小部分的外墙水平投影面积测算房屋的建筑面积。当房屋墙体外凸时,按底板(地坪)外沿测算房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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