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证券分为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有权取得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所谓虚拟资本是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
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商品证券是证明持有人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 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
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狭义的...全部
有价证券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证券分为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有权取得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所谓虚拟资本是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
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商品证券是证明持有人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
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
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狭义的有价证券即指资本证券。
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公司证券。
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可分为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按募集方式分类,可以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按证券的经济性质分类,有价证券还可以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三大类。
有价证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期限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
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从广义上讲,证券市场是指一切以证券为对象的交易关系的总和。
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第一,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第二,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第三,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其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按层次结构分,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按品种结构分,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按交易场所结构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证券市场的主要功能有:筹资功能、定价功能、资本配置功能。
来源:考试大
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它包括公司(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
证券投资人是指通过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证券投资人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基金等。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企业可以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等。
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投资者,以自有资本和营运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一般规定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于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投资级企业债券而不允许购买股票和投机级债券。各国政府对保险公司的证券投资都加以严格管理,对投资政府债券一般不加限制,但对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均以高等级为限,通常禁止和限制投资于股票。
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和社会公益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规定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债券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在我国,社保基金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另一部分是社会保险基金,其运作依据是劳动部的各相关条例和地方的规章。社会公益基金是指将收益用于指定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各种社会公益基金可用于证券投资,以求保值增值。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指依法设立可经营证券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
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在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它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管理监督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证券市场从无到有,至少需要归功于三点: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股份制的发展,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信用制度的发展。
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其进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萌芽阶段、初步发展阶段、停滞阶段、恢复阶段、加速发展阶段。
证券市场未来发展趋势:融资证券化,投资者法人化,证券品种多样化,融资技术网络化,市场中心多极化,场所整合全球化,证券市场一。
体化,市场监管合作化。
新中国的证券市场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前的证券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的证券市场。
经济体制改革前的证券市场主要围绕两条线索来展开: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鉴于证券市场仍有一定的存在基础,先后在接收官僚资本的基础上,于1949年6月1 日成立了天津证券交易所,1 950 年2 月1 日成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二是鉴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利用国债市场筹措了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
改革开放后的证券分为以下时期:探索起步时期(1 978 ~1990年)。这一阶段证券市场的特征是:第一,国库券是证券市场的主要品种。
第二,股票发行和股份制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自发性。第三,股份制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第四,股票虽公开发行,但尚不规范。
初创时期(1 ,991 ~1996年)。以证券交易所成立为标志,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市场开始快速发展时期。
这一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股票市场规模扩大,发行方式多样化。第二,债券市场品种多样化,发债规模逐年递增。第三,建立全国性统一有序的证券交易所市场。第四,催生和培育一大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证券中方机构。
第五,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第六,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规范调整时期(1997~1998年)。这一时期,监管机关将整顿和规范摆在首要地位。主要表现是:第一,颁布实施了规范证券市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对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第三,理顺了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规范发展时期(1999年以后)。在这一阶段,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了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第一,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第三,改革完善股票发行制度。第四,规范扶持证券经营机构。
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主要是围绕以下两个方面来展开的:一是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是以B股、H 股、N 股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的。自1993年开始,我国尝试性地运用了存托凭证(ADR 和GDR )这种方式在国际市场筹资。在利用股票市场筹资的同时,我们也越来越重视依赖国际债券市场筹集中长期建设资金。
二是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在利用股票和债券在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同时,我们也逐步放开了境外券商在华设立并参与中国股票市场业务、境内券商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成立中外合资投资银行等方面的限制。自2001年12月11日开始,我国正式加入WTO ,标志着我国的证券业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根据我国政府对WTO 的承诺,我国证券业在5 年过渡期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1 )
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 股交易。(2 )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 )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大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证券中方机构。第五,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第六,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规范调整时期(1997~1998年)。这一时期,监管机关将整顿和规范摆在首要地位。
主要表现是:第一,颁布实施了规范证券市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第二,对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第三,理顺了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规范发展时期(1999年以后)。在这一阶段,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了证券市场规范发展。
第一,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第二,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第三,改革完善股票发行制度。第四,规范扶持证券经营机构。
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主要是围绕以下两个方面来展开的:一是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是以B股、H 股、N 股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的。自1993年开始,我国尝试性地运用了存托凭证(ADR 和GDR )这种方式在国际市场筹资。在利用股票市场筹资的同时,我们也越来越重视依赖国际债券市场筹集中长期建设资金。
二是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在利用股票和债券在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同时,我们也逐步放开了境外券商在华设立并参与中国股票市场业务、境内券商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成立中外合资投资银行等方面的限制。自2001年12月11日开始,我国正式加入WTO ,标志着我国的证券业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根据我国政府对WTO 的承诺,我国证券业在5 年过渡期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1 )
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 股交易。(2 )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 )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人后3 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4 )加人后3 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 /3。
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 股的承销,从事B 股和H 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5 )
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与有价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
2002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又出台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
一系列涉及对外开放的重大法规和办法的接连出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出现了质的飞跃,正步人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阶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人后3 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 )加人后3 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 /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 股的承销,从事B 股和H 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5 )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与有价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2002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又出台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
一系列涉及对外开放的重大法规和办法的接连出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出现了质的飞跃,正步人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阶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人后3 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 )加人后3 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 /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 股的承销,从事B 股和H 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5 )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与有价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2002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又出台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
一系列涉及对外开放的重大法规和办法的接连出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出现了质的飞跃,正步人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阶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人后3 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