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按了大锅(卫星接收那种)犯法
违反了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原则上市区不允许个人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农村地区只有“村村通”没有达到的地区允许安装,但要申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但在收不到当地电视台、电视 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站)的电视节目的地区,个人可申请安装卫 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个人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经所 在单位同意并持其开具的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自治区、 直辖市广...全部
违反了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原则上市区不允许个人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农村地区只有“村村通”没有达到的地区允许安装,但要申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但在收不到当地电视台、电视 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站)的电视节目的地区,个人可申请安装卫 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个人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经所 在单位同意并持其开具的证明,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自治区、 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经审查批准的个人,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 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检 验合格后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 节目许可证》。
个人设置的卫星接收天线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影响环境美观和邻 里日常生活。
第九条 禁止未持有《许可证》 的单位和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 第九至第十四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 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其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九、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条规定的单位,可给 予警告、一千至五万元罚款、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吊销《许可证》 等处罚;
2、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九、第十一、第十三条规定的个人,可给予警告、 五百至五千元罚款、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3、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 而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的单位可处以警告、一千至三万元罚款。
4、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可处以警告、一千至三万元罚款。 以上行政处罚可单处也可并处。 对同一单位或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本《实施细则》行为的行政处罚,分别载决, 合并执行。对同一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只能一次处罚,不得重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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