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五月二十三号经房屋中介所签定二手房合同一份,面积110平方,成交价为人民币三十万七千.(卖家净得),其他费用都是买家--我方承担.合同签定之后就交付五千元定金于卖家.(合同中注明买卖双方任何一家毁约须赔偿另外一家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由于当时卖家的房产证丢失须补办齐全,后经卖家委托由中介出面到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遗失声明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两个月生效才能交割.期间卖家曾经推脱自家亲戚要买此套房屋想毁约,后经中介协调并分析其厉害关系又取消毁约念头. 七月二十五号房产证补办好之后我接到中介通知,告之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不想中介跟卖方联系之后说卖方又说不卖此房,当然找尽各种理由,本人也跟卖方电话联系,恳求维持原来的合同,可对方根本不同意,还说你们要补偿尽管找律师跟他要了.随着最近房价节节攀升我要想花原来的价钱买到同样面积的住房根本是不现实的事情了,更何况买此房为的是小孩读书能划分到好的学校,现在即使有合适的住房时间上也肯定来不及了. 到这个地步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要回我的损失,房价天天在涨,对我来说这不仅仅是房价的百分之十五的损失了,恳请各位高手给我指点!! 急!急!!急!!! (另外第一次卖家毁约后我也跟中介提出疑问,满了两个月卖家会不会再毁约,当时中介经理口头承诺不可能的,要是他们毁约损失他特承担,请问我现在应该跟中介的讨个说法吗?他所说的承诺我能跟他提出吗?) 。
兄弟到头来还是定金给少了原因.就算你告赢了他也只不过赔你那点违约金.别想太多了.找过别的房子吧!
兄弟到头来还是定金给少了原因.就算你告赢了他也只不过赔你那点违约金.别想太多了.找过别的房子吧!收起
违约金是成交额的还是所交这金的15%。 应该是卖方违约,你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只要当时签合同是产权人本人到场签署的,他应该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是成交额的还是所交这金的15%。 应该是卖方违约,你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只要当时签合同是产权人本人到场签署的,他应该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收起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要求卖家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中介...
趁对方没有再将房子出手之前,抓紧起诉,诉讼请求是:请求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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