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的“转系、转专业实施细则”是什么
东南大学学生转系、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第一条 凡取得我校本科学籍、修满一学年、达到转系、转专业类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 可以提出转系或转专业类申请。转系、转专业类的基本申请条件是: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必须在乙级及以上;一年级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2。 5。
第二条 转系、转专业类必须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或考查。
第三条 转系、转专业类每学年办理一次。具体程序为:
1各院系将下设专业接收人数(各院、系至少接收一名)、考核课程、报名条件、录取条件等经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章后于五月一日前报送教务科,经教务处审核后于五月十五日公布。
2申请转系、转专业的学生于短学期第一周内向所在系教务...全部
东南大学学生转系、转专业类实施细则
第一条 凡取得我校本科学籍、修满一学年、达到转系、转专业类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 可以提出转系或转专业类申请。转系、转专业类的基本申请条件是: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必须在乙级及以上;一年级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2。
5。
第二条 转系、转专业类必须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或考查。
第三条 转系、转专业类每学年办理一次。具体程序为:
1各院系将下设专业接收人数(各院、系至少接收一名)、考核课程、报名条件、录取条件等经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章后于五月一日前报送教务科,经教务处审核后于五月十五日公布。
2申请转系、转专业的学生于短学期第一周内向所在系教务助理提出书面申请,教学系主任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和学生报考院系提出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批,教务助理填写“转系、转专业申请情况表”并签字盖章后,于短学期第二周初将经过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科。
3 转系转专业考试一般安排在短学期第二周周末进行(具体见当学期的日程安排)。
4 被批准转系、转专业的学生于长学期开学初到教务科办理有关手续,不办理手续者不承认其资格。
5 申请转系、转专业的学生(不论转系是否成功)短学期必须跟原班级学习。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也可申请转系、转专业类。
1个别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类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高等学校别的专业类学习者;
3学校因专业类调整或停办,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不转专业类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五条 因第四条所列原因转系转专业的前提条件是以各专业在江苏省当年录取分数线为据,只能从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转入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学习。具体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家长同意(联合培养还需委培单位同意),系主任签署意见并提供学生学习成绩和在校期间表现,经拟转入系审查考核 同意接收,由教务处、学生处审核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随转入专业学习。
第六条 因第四条所列原因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转入专业同年级教学要求后方可升级或毕业。试读生转专业时,需按转入专业要求试读,试读期满达到转入专业试读生基本要求后,方可转为正式生。
第七条 转系转专业学生需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所缺课程按重修办理选课手续。
凡办理完转系、转专业类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系、转专业类。
第八条 本规定学校授权教务处解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