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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国家规定孕妇在孕期和产后能享受些什么待遇(上海的)我想知道些具体的,例如有...[展开]
2007-06-12 11:09:43 举报
好评回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展开]
2007-06-12 11:16:34 0 评论
全部答案
2007-06-12 11:23:59
举报1651 评论
    ***劳动法***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展开]
2007-06-12 11:19:25
举报1654 评论
    1.提前解除合同与终止合同有什么不同?
北京大学劳动法专家叶静漪副教授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无过错,...[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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