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卖给英国三叉戟不违反导弹的军控条约吗?
楼主说的是“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
这是由美国为首的西方七国发起的旨在防止导弹技术扩散的多边条约,现在已经有34个缔约国,并且有更多国家同意据此标准进行控制。 中国尚不是正式缔约国,但与该制度保持合作。
该制度确实规定,限制载荷500公斤和射程300公里以上的导弹或其它无人飞行器及其技术转让。这个标准显然是针对有潜力成为核武器载具的导弹。
但我们要注意到:这个制度的目的是防扩散,方式是“控制”而非绝对禁止。其实该制度是留有余地的,它只是要求,缔约国进行此类技术转让时,必须要进行逐项审批。既然是审批,自然有通过的可能。 该制度在审批时,主要考虑接受国的导弹技术水...全部
楼主说的是“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
这是由美国为首的西方七国发起的旨在防止导弹技术扩散的多边条约,现在已经有34个缔约国,并且有更多国家同意据此标准进行控制。
中国尚不是正式缔约国,但与该制度保持合作。
该制度确实规定,限制载荷500公斤和射程300公里以上的导弹或其它无人飞行器及其技术转让。这个标准显然是针对有潜力成为核武器载具的导弹。
但我们要注意到:这个制度的目的是防扩散,方式是“控制”而非绝对禁止。其实该制度是留有余地的,它只是要求,缔约国进行此类技术转让时,必须要进行逐项审批。既然是审批,自然有通过的可能。
该制度在审批时,主要考虑接受国的导弹技术水平和有无导弹技术“扩散”之虞。它的目的不是禁止已经有这类导弹的国家间的交易,而是防止它向目前还没有的国家扩散。
你只要看看这个制度的成员都是哪些国家,就能想像审批通过这笔生意并无多大麻烦,毕竟美国和英国本来就是该制度的主要发起国。
两国很容易说服其它成员国:英国本来就是核大国,它的导弹技术很先进,如果自己搞,研发类似产品没有多大困难,就像法国自己能搞一样。当初是美国人说服英国人使用三叉戟的,以便对其核力量进行控制。因此转让三叉戟与否,对导弹与核扩散并没有多大影响。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