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征信中心不设置黑名单?
征信中心无“黑名单”,只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央行称,征信系统对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这意味着,5年保留期是从还清欠款之后才开始算,不能误以为不良记录5年后自动消失、欠的钱不必归还。 此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没有“黑名单”。征信中心只是客观地收集和展示客户的信用信息,不对客户信息做任何评价。至于上了黑名单“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入住宾馆”等说法,应该是把“失信被执行人”和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搞混了。
其实这样的“黑名单”也是因为是“失信被执行人”的缘故,如果没有被执行,那么仅仅是有不良信息罢了,那么威慑力又何在?为何央行不愿意设立“黑名单”呢?是怕得...全部
征信中心无“黑名单”,只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央行称,征信系统对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这意味着,5年保留期是从还清欠款之后才开始算,不能误以为不良记录5年后自动消失、欠的钱不必归还。
此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没有“黑名单”。征信中心只是客观地收集和展示客户的信用信息,不对客户信息做任何评价。至于上了黑名单“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入住宾馆”等说法,应该是把“失信被执行人”和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搞混了。
其实这样的“黑名单”也是因为是“失信被执行人”的缘故,如果没有被执行,那么仅仅是有不良信息罢了,那么威慑力又何在?为何央行不愿意设立“黑名单”呢?是怕得罪什么还是怕“错杀”什么?征信系统的不健全在国内是一个顽疾,正因为没有一个良好的信誉环境,我们遭受的诈骗,以及各种欺诈才那么多,既然在一些行业已经出现了终身禁入的规定,那么作为央行而言,其实也可以设立“黑名单”以儆效尤,这样才能真正地把信誉体系逐渐建立起来吧?毕竟央行的权威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经济制约具有相当大的“杀伤力”,这其实也是一种责任问题,而不是“不对客户信息做评价”的搪塞,央行显然是不愿意承担这种责任。
如果银行的信贷用户也失信于银行的时候,不知道谁又该着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