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个人理财

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中的“银行不垫款原则”如何理解?

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中的“银行不垫款原则”如何理解?

全部回答

2019-01-05

0 0
  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应按照付款人的委托,将资金支付给付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按照收款人的委托,将归收款人所有的资金转账收入到收款人的账户中。这是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将银行资金与存款人资金严格区分开来,二者不能混淆。
  付款人账户内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或者收款人应收的款项由于付款人的原因不能收回时,银行的中介职责可以不履行,因为银行没有为存款人垫付资金的义务。银行与存款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个人理财
经济研究
股票
银行业务
外汇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贸易
基金
商务文书
保险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经济
证券
金融
银行
黄金
期货
商业
财政
房地产
个人理财
个人理财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