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西安入学审核办理流程是什么?
1。首先,随迁子女父母持“四证”及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居住证(明)所在区县教育局或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单位;
2。受理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再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发放“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实施派位。
3。审核结束后,及时发放“通知书”。
4。最后,申请人持“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据了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办理工作可以与本地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一起办理,也可以单独办理,具体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要求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全部
1。首先,随迁子女父母持“四证”及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居住证(明)所在区县教育局或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单位;
2。受理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再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发放“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实施派位。
3。审核结束后,及时发放“通知书”。
4。最后,申请人持“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据了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办理工作可以与本地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一起办理,也可以单独办理,具体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要求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2016年西安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四证审核”制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小学入学:随迁子女由父母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或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
初中入学:在西安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持“四证”及小学毕业证书到所就读区县登记,由所就读区县审核后统筹安排。
凡不符合西安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市教育局同时对进城务工人员做出界定:非西安户籍在西安居住务工的人员;西安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城十区(含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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