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之《施工许可证延期》审批程序有
1、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的有关窗口收验材料。
有关工作人员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可以进行延期申请的处理,然后立即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给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需要澄清、补充的有关材料或文件,或者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整。
有关工作人员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而且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可以进行延期申请处理,并且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立即发送给申请人。
2、当收到受理通知书的15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重复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并且加盖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全部
1、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的有关窗口收验材料。
有关工作人员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可以进行延期申请的处理,然后立即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给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需要澄清、补充的有关材料或文件,或者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整。
有关工作人员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而且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可以进行延期申请处理,并且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立即发送给申请人。
2、当收到受理通知书的15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重复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并且加盖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申请人对有关情况进行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且发送给当事人。过期还没有作决定的,则可以准予延续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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