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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15:19:19
我国《社会保险法》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 此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政府对此都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各地生 育医疗费的支付方式不统一。目前大体分为两类:实报实销法和 限额支付法(或定额支付法)。 实报实销法对保障生育期间的实 际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然而,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医疗机构会 出现超标收费或者设置不必要的诊疗项目,...[展开]
我国《社会保险法》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 此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政府对此都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各地生 育医疗费的支付方式不统一。目前大体分为两类:实报实销法和 限额支付法(或定额支付法)。
实报实销法对保障生育期间的实 际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然而,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医疗机构会 出现超标收费或者设置不必要的诊疗项目,从而使费用难以控制。
因此,大部分地区采取限额支付的方式,即各地生育医疗费确定支 付标准对“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分娩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的 医疗费用等”分别按照是否剖宫产及几级医院就诊等确定不同的 限额或定额支付标准,但各地支付标准并不统一。[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