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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16:26:49
上市公司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 与第三方合作,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投资基金,由第三 方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② 第三方独立发起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并不对该基金出 资),该基金与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一起对某一标的进行收 购,上市公司对并购基金持有标的的股份提供回购的约定。
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展开]
上市公司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 与第三方合作,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投资基金,由第三 方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② 第三方独立发起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并不对该基金出 资),该基金与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一起对某一标的进行收 购,上市公司对并购基金持有标的的股份提供回购的约定。
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在模式①中,上市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不会对基金构成实际控制权,因此避免了 将来上市公司收购并购基金持有项目时的关联交易问题,也很
好地杠杆外部资金及外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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