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关心的基要分红161607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预告
发表时间: 20070214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十四次分红。 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7年2月12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 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2月26日
场外除息日:2007...全部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预告
发表时间: 20070214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十四次分红。
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7年2月12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
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2月26日
场外除息日:2007年2月26日
场内除息日:2007年2月27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2月28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7年2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2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2月2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7年2月2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2007年2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分红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7年2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07年2月15日至2月26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4日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来源:[] 日期:2007-02-14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02,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3年12月09日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07年2月12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1,556,381,019。
24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根据《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7年2月12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再次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2月16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2月2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7年2月16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2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2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2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07年2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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