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客服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客服人
最近一直没有做零分题了,但看到学长在提问,所以非常一般人就赶忙过来了。
其实,fishionhome网友说得并不错,只是没有解释清楚而已。你所询问的客服人员遭遇客户漫骂、侮辱的问题,就是客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行为。 属于该条款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
解释一句:谩骂本身就是一种最典型的侮辱行为,属于用非法的手段(再如扒女性衣服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而诽谤则是捏造事实来贬低他人人格。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全部
最近一直没有做零分题了,但看到学长在提问,所以非常一般人就赶忙过来了。
其实,fishionhome网友说得并不错,只是没有解释清楚而已。你所询问的客服人员遭遇客户漫骂、侮辱的问题,就是客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行为。
属于该条款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
解释一句:谩骂本身就是一种最典型的侮辱行为,属于用非法的手段(再如扒女性衣服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而诽谤则是捏造事实来贬低他人人格。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客服人员可以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要求对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
看了楼主的补充后,再来补充几句话:
1、在网站等公开发布的内容当然算是“公然”行为。通过客服电话辱骂他人当然也是侮辱行为。“混蛋编辑”等内容均属于上述所指。但是,如果仅仅是“混蛋编辑”这么一句有损编辑人格的语言,恐怕还不会受到治安处罚,因为其违法危害的情节特别轻微。
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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