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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引起的产品盘亏应以何证据确认呢?

计件工资引起的产品盘亏应以何证据确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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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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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存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已经抵扣的要作进项转出。因此你的问题不是转出不转出的问题,而是如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获得审核通过的问题。
    因是内部管理不善造成的盘亏,你们可以请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出具相关的审验报告,或者是你们内部合法的盘库报告、责任认定书和处理依据(如责任人的赔偿情况),在规定时间报税务机关审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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