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生子遗产继承案中包二奶是否具有代理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利。这一规定的着重点在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因为出身是个体无法选择的,非婚生子女是无辜的,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但非婚生子女对大款和二奶来说是可以选择和避免的。 大款和二奶生殖私生子是非法的。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没有赋予不存在婚烟关系的大款和二奶生殖私生子的权 利。非婚生子女拥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没有错,包二奶作为的母亲,拥有法定代理人资格没有错,但包二奶在私生子的遗产继承纠纷中无代理权,理由如下:《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 代理活动属于民事活动,自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遵...全部
我国继承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利。这一规定的着重点在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因为出身是个体无法选择的,非婚生子女是无辜的,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但非婚生子女对大款和二奶来说是可以选择和避免的。
大款和二奶生殖私生子是非法的。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没有赋予不存在婚烟关系的大款和二奶生殖私生子的权 利。非婚生子女拥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没有错,包二奶作为的母亲,拥有法定代理人资格没有错,但包二奶在私生子的遗产继承纠纷中无代理权,理由如下:《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
代理活动属于民事活动,自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代理行为是无效代理行为,去做大款的二奶他人的情妇有悖社会公德,生下私生子更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
由于包二奶行为违背社会公德,以包二奶身份参与代理违背了《民法通则》第七条,属于无效代理。
剥夺包二奶的代理权,不允许包二奶以代理人身份参与私生子遗产继承纠纷,是包二奶对生殖私生子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本文所 以使用“私生子”这一贬意词,而不使用“非婚生子女”这一中性词,并不表示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而是表示对其父母大款、二奶不检点生活方式的谴责。
我国社会不给包二奶以名分,我国法律不承认情妇姘妇包二奶之类的身份。包二奶这一身份天然具有非法性。法定代理权是依照身份产生的代理权,要求代理人具有合法的身份资格。身份资格合法是取得代理权的前提条件。
由于包二奶身份资格的非法性,而在私生子遗产继承案中,包二奶必须证实自己是孩子的母亲外,还必须证实已故大款是孩子的父亲,而只有证明自己是二奶,证明姘居关系的存在,才能完成孩子的父亲是已故大款这一逻辑证明过程。
姘居关系的存在是包二奶获得代理权的前提,姘居关系的非法性决定,任何人不得以姘居关系主张代理权,因此,包二奶不具有代理权。妓女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这时候妓女是以消费者身份投诉的,而不是以妓女身份投诉的。
消费者这一身份是合法的身份,因此投诉受法律保护。而妓女无权主张嫖资,因为妓女这一身份是非法的,以非法身份主张的利益是非法利益,国家不保护非法利益。允许包二奶以法定代理人资格参与私生子对大款生父的遗产继承权纠纷,即是认定大款与二奶生殖私生子的合法性,姘居关系的合法性。
这种认定不仅有悖社会公德,而且违背了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默认姘居关系合法必定会催生更多的包二奶更多的私生子。
纵容包二奶通过私生子对大款生父的遗产继承牟取不当利益,过醉生梦死的奢靡生活,一方面会对社会家庭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破坏夫妻和睦,使人伦关系复杂化;一方面会使社会风气变坏,物欲横流,心气浮躁,诱惑更多的女人为获得大款的财产,不惜出卖人格尊严,去做包二奶产私生子。
在孩子的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中,包二奶作为孩子的母亲,并不丧失代理权,因为在其他民事争议中,她仅仅是孩子的母亲,作为未成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只有生私生子的遗产继承案中,她是以二奶身份参与的,而二奶身份的非法性,使她不具有代理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