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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12:26:16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董向兵博士介绍说,从国际经验来看,重疾险所保障的多种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疾病有三至六种,这些疾病对重疾险产品价格影响最大。 因此,根据《规范》,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展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董向兵博士介绍说,从国际经验来看,重疾险所保障的多种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疾病有三至六种,这些疾病对重疾险产品价格影响最大。
因此,根据《规范》,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腔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六种核心疾病。
对于其他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但合同中涉及到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必须使用标准定义。不包含这6种必保疾病的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产品,将不能再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
另外,《规范》还列出了包括“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等8类行为作为除外责任。 但《规范》特别强调,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列出的除外责任不能超出这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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