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税收保全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限期以内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税货物和其他财产的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人提供纳
税担保;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过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关长 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
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 扣留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和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以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 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然没有缴纳税款的,经过海关总署直属海关
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全部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限期以内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税货物和其他财产的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人提供纳
税担保;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过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关长 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
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 扣留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和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以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 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然没有缴纳税款的,经过海关总署直属海关
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 扣留的货物和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的,应当按照海 关初步确定的应缴税款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海关尚未确定商
品归类、完税价格和原产地等征税要件的;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 批手续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的;进境修理、出境 加工的,按照保税货物管理的除外;由于残损、品质不良和规格不
符,纳税人申报进口、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 运出境或者尚未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 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税款担保的。
在一般情况下,海关应当
对上述货物收取全额税款保证金或者金融机构保函以后放行。应企 业申请,海关可以先根据企业申报征收税款,同时按照海关认定的 应征税款和已征税款的差额部分收取税款担保以后放行。
税款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经直属海关关长或 者其授权人批准可以酌情延长。
税款担保一般应为保证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银 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税款保函,其保证方式应当是连带责任保证。
税款保函明确规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应当不短于海关批准的担 保期限。
在海关批准的担保期限以内,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解除税款担保
的相关手续。
纳税人未履行纳税义务,收取税款保证金的,海关应 当自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保证金转为税款的相 关手续;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税款保函的,海关应当自担保
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以内,或者在税款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要 求担保人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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