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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增值税发票如何办理?

成都增值税发票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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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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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定   试点纳税人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主管国税机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定使用发票种类。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
     (2)税务登记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票专用章印模。   第二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应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已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以上业务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2份。   第三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金税盘、税控盘,以下简称专用设备)开具。
    纳税人领填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的《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向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服务单位购买专用设备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第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定调整   纳税人发票数量已不满足其实际生产经营业务需要的,可以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定调整,主管国税机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2)《发票领用簿》。   (3)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4)已发行专用设备。
     第五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提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纳税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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