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程
1。法律案的提出 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的第一阶段。所谓提出法律案,就是根据有关规定,享有相应职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向全人大或常委会提出关于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议案。这里的“法律”是狭义上的,不包括宪法。 因为,宪法的修改有特别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议。”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国家机关或个人是:(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4)国务院;(...全部
1。法律案的提出 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的第一阶段。所谓提出法律案,就是根据有关规定,享有相应职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向全人大或常委会提出关于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议案。这里的“法律”是狭义上的,不包括宪法。
因为,宪法的修改有特别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议。”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国家机关或个人是:(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4)国务院;(5)中央军事委员会;(6)最高人民法院;(7)最高人民检察院;(8)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和个人是:(1)委员长会议;(2)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3)国务院;(4)中央军事委员会;(5)最高人民法院;(6)最高人民检察院;(7)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
2。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案的审议是立法程序中关键性的阶段,也是立法程序的第二个阶段。审议法律案,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已经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进行审查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法律案的程序是:(1)听取关于法律草案的说明;(2)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3)法律委员会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4)通过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程序是:(1)听取提案人对该法律案的说明并进行初步审议。(2)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并进一步审议。
(3)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3。法律案的通过 通过法律案,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表决来决定法律草案能否成为正式法律的活动。
这是立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案都是采用表决通过的方式进行的。 宪法的修改以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普通法律是过半数通过。
4。法律的公布 公布法律,就是将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用一定方式和形式公之于众。宪法规定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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