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夫妻双方均有过错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夫妻双方均有过错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全部回答

2018-02-19

50 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有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姐夫对你姐姐有家庭暴力行为,你姐姐又有与别人同居的行为,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初衷就是对无过错一方的损害给予救济和补偿,如果双方均有过错行为,就不符合该制度的适用条件。
  因此,你姐姐和姐夫一方或者双方都不能在离婚时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