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办理二手房赠与过户包含哪些流程?
想你:你好! 一、房地产买卖 1、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及《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 3、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有代理人应提供合法委托书; 4、共有房地产的,提供共有人关系证明材料和共有人同意交易书面声明; 5、已购公有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转让的还须提供出卖人的上市交易具结保证书和同住成年人的同意交易声明; 6、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出售国有资产须有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文;集体所有制企业出售自有资产房屋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文件;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出售自有房产须有董事会同意出售决议书。 二、房地产赠与 1、赠与合...全部
想你:你好!
一、房地产买卖
1、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及《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
3、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有代理人应提供合法委托书;
4、共有房地产的,提供共有人关系证明材料和共有人同意交易书面声明;
5、已购公有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转让的还须提供出卖人的上市交易具结保证书和同住成年人的同意交易声明;
6、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出售国有资产须有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文;集体所有制企业出售自有资产房屋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文件;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出售自有房产须有董事会同意出售决议书。
二、房地产赠与
1、赠与合同公证书(或赠与和受赠公证书)及《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4、有课税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5、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赠与国有资产须有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文;集体所有制企业须提
三、房屋登记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①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各按买卖房价总额的2‰交纳,②房屋赠与、交换双方当事人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③房屋继承、受遗赠权利人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④其他各项转移登记参照存量房买卖的转移登记标准交纳。
(2)转让手续费
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①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②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
5%缴纳契税。
(4)印花税
存量房买卖按合同记载金额的0。5‰的税率计税,赠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交换按房屋交换差额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地产权属证书每本5元。
(5)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2、土地登记收费标准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20元交纳图纸资料费。
非住房,按津政发(1991)53号文件标准执行。
3、土地出让金
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房屋转让,承让方为自然人的,①私房交易,受让方按成交金额的1%缴纳;②私房赠与,由赠与方或受赠方按评估价值的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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