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职业教育 职业培训

企业破产申请和受理有哪些规定呢?

企业破产申请和受理有哪些规定呢?

全部回答

2017-08-05

65 0
    破产申请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监管机构。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管理人的职责包括: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债权申报和债权人会议: 申报债权的范围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可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是: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的议决程序包括: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
    但是,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应依照债权分类分组进行表决,各表决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方为通过;通过和解协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方为通过。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职业培训
院校信息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出国/留学
职业教育
人文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职业教育
职业培训
会计资格考试
远程教育
自考
司法考试
公务员考试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