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户合伙人之一将其拥有的合伙资金(
09年8月底接手10万元股份,2个多月未分到利润,经过协商想退出,其不同意,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出吗,转让协议合法吗?有效吗?
这主要得看是合伙制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一、若是合伙制企业,将股份转让给他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则转让行为无效。
二、若是有限公司,则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因此,不同性质的企业,对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附:《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
1、《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作了以下限制性规定:
(1)除合伙协议另...全部
09年8月底接手10万元股份,2个多月未分到利润,经过协商想退出,其不同意,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出吗,转让协议合法吗?有效吗?
这主要得看是合伙制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一、若是合伙制企业,将股份转让给他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则转让行为无效。
二、若是有限公司,则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因此,不同性质的企业,对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附:《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
1、《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作了以下限制性规定: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这一规定适用于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外部转让,是一项法定的原则。只有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表明其他合伙人同意与受让人共同维持原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才能存续下去。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接受受让人,则合伙企业无法存续下去。
这项原则是在合伙协议中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有另外的约定,即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无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比如约定2/3以上合伙人同意或者一定出资比例同意的情况下,则应执行合伙协议的规定。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这一规定适用于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内部转让。内部转让因不涉及合伙人以外的人参加,合伙企业存续的基础没有发生实质性变更,因此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只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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