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怎么管理?
应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书,乡级人民政府应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 田保护责任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法负责其所有的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承包者是该农田的保护 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 织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 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家和省对农业的投资应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 区内农业的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 兴修水利,保持水土,防止耕地沙化、盐渍化;增施有机肥料,秸 秆还田,禁止焚烧;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改良...全部
应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书,乡级人民政府应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 田保护责任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法负责其所有的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承包者是该农田的保护 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 织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 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家和省对农业的投资应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 区内农业的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 兴修水利,保持水土,防止耕地沙化、盐渍化;增施有机肥料,秸 秆还田,禁止焚烧;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改良土 壤,提高地力。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土地管理部 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基本农田分等定级、建立档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部门应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 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状况 变化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对基本农田的土壤营养分 析,肥力测定,配方施肥等项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同承包者签订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承包合同 时,应将耕地的地力等级和培肥地力的措施以及奖罚标准一并写人 承包合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与评价,并定 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 报告。
向基本农田提供肥料和作为肥料的城市垃圾、污泥以及排放 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因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对基本农田 造成污染的,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限期治理,造成损失的,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补偿。
对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 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 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农业政策与法律法规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