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2019-01-18 17:33:26
《实施办法》规定,原有的新型农业保险和城镇居民住房保险费分别为100元至500元、5元缴费等级、100元至1000元及10个缴费等级,统一为100至2000元和12个等级,并增加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 同时,各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此举既赋予了城乡居民平等的选择权,也为有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展开]
《实施办法》规定,原有的新型农业保险和城镇居民住房保险费分别为100元至500元、5元缴费等级、100元至1000元及10个缴费等级,统一为100至2000元和12个等级,并增加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
同时,各县(市、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此举既赋予了城乡居民平等的选择权,也为有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缴费选择。为了鼓励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支付更多和更长的时间,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参保缴款的激励机制,规定从100元到30元的补贴,缴费为200元至400元,每增加一次。
一级付款,政府补助5元,30元,缴纳500元,补贴标准为60元;对6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增加5元,最多补贴95元。 同时,《实施办法》将原来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1元基础养老金的增发办法调整为每月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使增发金额可随同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而“水涨船高”,更具科学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为防范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建立待遇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办法》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所需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支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期内迁移,需要转移城乡居民之间的关系,可以申请迁入、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个人账户的金额一次性支付,并按照移民局的规定继续支付,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