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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单位托管个人账户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厦门公积金单位托管个人账户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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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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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住房公积金窗口审核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单位已终止的,加盖原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3、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   4、单位已终止的,加盖原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   (1)原单位正常经营的,需提供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需提供法律文书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已终止的,由原单位上级单位办理的,提供与原单位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办理的,提供托管服务单位与原单位的委托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材料:   1、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盖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   3、单位已终止的,加盖原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职工托管服务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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