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在出团前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
不是都不能拒绝,而是可以有条件的拒绝。根据《旅游法》第64条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旅行社如有正当理由,也可以拒绝。
首先,如果在较为特殊的情况下,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而替换的旅游者并不具备相应的身份和资格时,可能会影响旅游的正常进行,因此,旅行社可以拒绝旅游者行使替换权。 例如,“登顶珠峰”旅游团要求替换的旅游者必须具备登顶珠峰的登山资格、以“动力滑翔”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也要求替换旅游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等,否则,旅游者不能行使替换权。
其次,当替换旅游者存在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国家机关禁令的情...全部
不是都不能拒绝,而是可以有条件的拒绝。根据《旅游法》第64条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旅行社如有正当理由,也可以拒绝。
首先,如果在较为特殊的情况下,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而替换的旅游者并不具备相应的身份和资格时,可能会影响旅游的正常进行,因此,旅行社可以拒绝旅游者行使替换权。
例如,“登顶珠峰”旅游团要求替换的旅游者必须具备登顶珠峰的登山资格、以“动力滑翔”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也要求替换旅游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等,否则,旅游者不能行使替换权。
其次,当替换旅游者存在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国家机关禁令的情况下,旅游者也不能指定其代替参加旅游活动。
另外,当第三人被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限制出境时,例如由于未了解的民事案件、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护照法》第13条),以及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在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的(《护照法》第14条),均属于不能作为替换旅游者的情形。
最后,关于旅行社拒绝旅游者行使替换权的正当理由,还可以参照《旅游法》第66条的规定:(一)作为第三人或替换者的旅游者如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有这些情况,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当然也可以拒绝旅游者行使替换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