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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物品或者场所进行勘验应如何?

调查人员、检查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物品或者场所进行勘验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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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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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员、检查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物品或者场所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或者现场笔录。当事人不到场或者暂时难以确定当事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作证。勘验笔录或者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调查人员应当在勘验笔录或者检查笔录上注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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