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报关单的退税联遗失要准备哪些资料?

报关单的退税联遗失要准备哪些资料?

全部回答

2018-04-21

1 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4号,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应填报《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联次或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根据该文件,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
  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  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
  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以及生产企业本年度发生退运的、不需提供);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