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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可否取消?

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可否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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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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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主动注销,超生后计生部门会缴销的。   惠州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不可办理惠州独生子女证条件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对于大部分省市,领取第二胎指标还是非常困难,细则执行上要根据内容。 在惠州只能是本地户籍居民才可以办理,非惠州户籍市民请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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