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有几种形态?
【违约行为形态】违约行为形态中的实际违约 实际违约行为在传统合同法理论中认为,违约分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两者均为实际违约的情形。这次《合同法》借鉴了英美合同立法的经验,确认了预期违约制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我国违约责任的形态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合同法第107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是指拒绝履行的行为。不适当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不适当履行分为以下几类:履行在数量上不完全;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标的物隐有缺陷;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履...全部
【违约行为形态】违约行为形态中的实际违约 实际违约行为在传统合同法理论中认为,违约分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两者均为实际违约的情形。这次《合同法》借鉴了英美合同立法的经验,确认了预期违约制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我国违约责任的形态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合同法第107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是指拒绝履行的行为。不适当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不适当履行分为以下几类:履行在数量上不完全;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标的物隐有缺陷;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履行对债权有积极的侵害,也就是超过履行利益或者于履行利益之外发生的其他损害的违约形态;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构成债务人迟延,一是存在着有效的债务;二是能够履行;三是债务已届履行期限;四是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迟延:又称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已提供的给付,未为受领或未为其他给付完成所必要的协助的事实。
债权人迟延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债务内容的实现以债权人受领或其他协助为必要;二是债务人依债务本旨提供了履行;三是债权人受领拒绝或受领不能。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实际违约。
实际违约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不履行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是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即履行不能;也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拒绝履行。
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履行其义务。依照不同的标准,对履行不能可以做出以下几种分类:以是否可归责于债务人为标准,可将履行不能分为主观不能和客观不能,主观不能是指因为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履行不能;客观不能则是指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履行不能。
自始不能和嗣后不能,自始不能是指在债务成立时即不能履行;嗣后不能是指在债务成立之后方不能履行。事实不能和法律不能,前者是指债务在事实上不能履行;后者则是指债务因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在履行不能的情况下,违约方原则上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而非违约方在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但不得在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2)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其债务而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债务。
拒绝履行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必须存在有效债务;债务可能履行;债务人有拒绝履行的表示,债务人做出拒绝履行的表示可以是明示方式也可以是默示方式。债务人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有债务且未履行而拒绝履行。
债务人拒绝履行无正当理由。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但另一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第 94条似乎没有明确做出规定,而只是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实际上根据该条的精神,在一方拒绝履行以后,其行为已转化为迟延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尤其应当看到,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已表明违约当事人完全不愿接受合同约束,实际上已剥夺了受害人根据合同所应得到的利益,从而使其丧失了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受害人没有必要证明违约是否已构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便可以解除合同。
二是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或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虽以适当的履行意思进行了履行,但履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完全履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瑕疵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违约情形。
我国合同法没有采取大陆法系的瑕疵担保责任,而认为其是一种独立的行为,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非违约方则可以选择各种违约的补救方式维护其权利( 2)量的不完全履行。又称为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着不足。
( 3)履行方法的不完全履行。如本应一次履行却分次履行,本应选择最近运输线路却选择较远的路线履行等。( 4)履行地点不适当。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中未约定的应当在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履行。
不完全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订立合同所预期达到的目的,对非违约方造成了不良影响,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也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