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静脉给药原则:①合理选择输液通路: 原则上首选经外周静脉插管的中心静脉导管(PICC),因其保留时间长,可满足多个化疗周期治疗的需要,避免化疗药物对血管造成的损伤。
如果病人外周血管条件欠佳,可在超声引导下行PICC置管术,以提高置管成功率,减轻病人痛苦。 如果病人外周血管条件差或认为在肘部置管影响自身形象,可以选择静脉输液港植人术,根据治疗需要还可以选择动脉泵置人。
如果病人拒绝使用,或外周条件不允许时,应签署外.....[展开]
化疗药物静脉给药原则:①合理选择输液通路: 原则上首选经外周静脉插管的中心静脉导管(PICC),因其保留时间长,可满足多个化疗周期治疗的需要,避免化疗药物对血管造成的损伤。
如果病人外周血管条件欠佳,可在超声引导下行PICC置管术,以提高置管成功率,减轻病人痛苦。 如果病人外周血管条件差或认为在肘部置管影响自身形象,可以选择静脉输液港植人术,根据治疗需要还可以选择动脉泵置人。
如果病人拒绝使用,或外周条件不允许时,应签署外周静脉化疗知情同意书,并在护理记录单详细记录。采用外周表浅静脉化疗,选择前臂粗、直的血管穿刺,建议使用静脉留置针,保证静脉输液的安全和质量,避免化疗药物的外渗,杜绝化疗药物外漏。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定期维护,做好规范护理、健康教育,保证管道的正常使用。② 合理选择输液部位: 根据置管要求进行选择。 选择外周静脉化疗时,避开手背和肘窝、关节韧带及施行过广泛切除性外科手术的肢体末端。
由于手背和腕部富有细小的肌腱和韧带,药液一旦外漏造成损伤极难处理 ,甚至致残,因此对强刺激性药物,不可在该处注射。 ③ 合理选择输液静脉: 目前临床多采用两种以上药物联合化疗,且病程较长,因此应建立系统的静脉使用计划。
选择管径粗、弹性好、走行直、易固定的静脉输注药物,由远心端到近心端选择血管,忌用末梢循环静脉,尤其是发疱性化疗药。判断病人是否有静脉化疗及放疗史,曾用过的穿刺部位尽可能不重复使用,以防回忆反应及放射回忆反应的发生。
避 开 24〜48h 穿刺过的静脉,尤其不能在其远端穿刺输液,避免渗漏。左右臂多部位交替使用,使损伤的静脉得以修复。乳腺癌术侧一般不输液。下肢不宜输入化疗药物 ,因下肢静脉易于栓塞,除上腔静脉压迫征外 ,一般不宜采用下肢静脉注药,对造血系统肿瘤患者更应注意保护静脉。
化疗药物的静脉输液建议使用不超过24h,次日化疗或输液时应重新建立静脉通道,以免加剧局部刺激或损伤,因其他的输液药物也可能刺激静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