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助残卡怎么办理?
申领须知原有养老助残券变卡:
原领取纸质居家养老(助残)券的老年人,经重新核实无误后直接换发“北京通-养老助残卡”。
第一次申请办理养老助残卡:
新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提前两个月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卡里的养老服务补贴金额从老人提出申请且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当月充值。比如一位老人2015年3月满80周岁,1月提出申请,他卡内的补贴金额从3月计算。如果他4月提出申请,卡内的补贴金额将从4月计算。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村)委会
办理条件具有北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卡:
1。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2。60至79周岁...全部
申领须知原有养老助残券变卡:
原领取纸质居家养老(助残)券的老年人,经重新核实无误后直接换发“北京通-养老助残卡”。
第一次申请办理养老助残卡:
新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提前两个月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卡里的养老服务补贴金额从老人提出申请且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当月充值。比如一位老人2015年3月满80周岁,1月提出申请,他卡内的补贴金额从3月计算。如果他4月提出申请,卡内的补贴金额将从4月计算。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村)委会
办理条件具有北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卡:
1。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2。60至79周岁重度残疾人;
3。
16至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
注:重度残疾人是指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
所需材料
1。
填写好的《北京市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卡申请审批表》
2。户籍证明
3。身份证明
4。两寸免冠近照
5。人户分离人员
在户籍地申请的80岁以上老年人须提交现居住地出具的居住证明;在居住地申请的须提交未在户籍地申领养老(助残)卡的证明
以上证明均由街道、乡镇、地区办事处主管部门出具
6。
16-59岁城镇户口重度残疾人需提交由居(村)委会提供的未就业证明。
7。重度残疾人需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除了提交申请人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两寸冠近照外,还需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初审
初审标准:
1、申请人符合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券申请条件(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
的意见》
(京民老龄发〔2009〕504号)第三项第二条;《关于印发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管理使用规定(暂行)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0]188号)第三项)。
时限:5个工作日
2复审
复审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5个工作日
3审定
审定标准:同复审标准。
时限:5个工作日
4制作决定并送达文书
工作标准: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5送达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向申请人送达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文件。
2、完整转交该起行政许可事项的文书材料与留存归档部门。
时限: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依据1。《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京政办发〔2009〕104号)
2。
《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意见》(京民老龄发〔2009〕504号)
3。《关于印发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管理使用规定(暂行)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0]188号)
补贴金额每月向持卡人的卡中每月发放100元。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养老(助残)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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