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 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
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全部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 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
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
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的职权如下:
1。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2。 检查公司财务。
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4。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召集 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 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相关法津有规定的外,
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 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