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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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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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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 2。 计划生育证明(由申请人提交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经入户地镇街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
   3。 参保情况(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号码,通过与社保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接口直接查验申请人在推荐其入户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满1 年)。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5。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2)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企业公章);(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6。保证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书(现场填报)。人力资源分局对其提交的基本条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经现场审核,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不能当场作出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 并自受理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确认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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