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丢失了职工档案怎么办?
保管档案的单位丢失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全部
保管档案的单位丢失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普通高校学籍档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处理方法予以处罚,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备案制度。
以下资料来源 去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和档案馆联系补办事宜,并且会牵扯到自己高中毕业的学校。学生档案的大致内容:每个阶段档案是不可缺的。 1.高中阶段档案:①高中毕业生登记表;②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表;③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登记表;④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⑤体格检查表;⑥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⑦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⑧家庭情况调查表;⑨高中学生评语表;⑩奖、惩材料等。
(注:第①②项必有其中一项) 2.高招阶段档案: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③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志愿表;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等。 3.大学本科阶段档案:①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②成绩单;③就业通知书;④体检表;⑤军训登记表;⑥奖、惩材料等。
(注:第①②项是必有的) 4.研究生阶段档案(硕士、博士):①报考硕士(博士)登记表;②毕业研究生登记表;③成绩单;④学位证明;⑤就业通知书;⑥奖、惩材料等。(注:第②③④项是必有的,第①项视各学校情况而定) 5.工作后再读研的学生,档案中除学籍材料外,还应有如下材料:①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②高(中)等学校毕(结、肄)业转正定级审批表;③就业通知书;④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⑤人才交流中心登记表等。
(注:①②③项是必有的,第⑤项是档案放在人才的学生除前4项还要再加上本项) 6.团员材料:①入团志愿书;②入团申请书。 7.党员材料: 正式党员: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③入党转正申请书;④思想汇报等。
(预备党员: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③思想汇报等。 (积极分子:①入党申请书;②思想汇报;③其它积极分子材料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