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专利管理机构、专利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酬制度、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落实;
(二)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三)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四)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
(五)专利试点企业应当拥有授权专利10件以上(其中含2件实用新型专利)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企业含专利技术的产品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专利示范企业应当拥有授权专利15件以上(其中含2件实用新型专利)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企业含专利技术的产品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
(一)专利管理机构、专利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酬制度、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落实;
(二)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三)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四)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
(五)专利试点企业应当拥有授权专利10件以上(其中含2件实用新型专利)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企业含专利技术的产品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专利示范企业应当拥有授权专利15件以上(其中含2件实用新型专利)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企业含专利技术的产品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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