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些条件的不能成为村委换届候选人
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出台政策法规,依法选优、配强、理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但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问题上,各省级法规对于是否应当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有不同的规定,从全国来看,已有北京、天津等23个省已经明确主张应当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规定村民会议可以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尚有四川、海南、湖南等8个省未明确表态是否应当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作为少数尚未明确表态的四川,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设定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引起很大的争议。目前只是在乐山等少数地市州进行探索,没有得到普遍的...全部
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出台政策法规,依法选优、配强、理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但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问题上,各省级法规对于是否应当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有不同的规定,从全国来看,已有北京、天津等23个省已经明确主张应当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规定村民会议可以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尚有四川、海南、湖南等8个省未明确表态是否应当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作为少数尚未明确表态的四川,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设定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引起很大的争议。目前只是在乐山等少数地市州进行探索,没有得到普遍的采用。介于此,在不违背政策的原则下,如何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规范的、便于操作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泸州作为四川的一份子,也责无旁贷,在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前,我们通过调研进行了一些探索,对我市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设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粗浅论证,对各级政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成效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政府今后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提出一些建议,供政府在今冬明春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决策时参考。
一、现状浅谈——政府对候选人资格条件作规定之成效 二、缘由简议——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设定之必要和可行 三、对策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之关键和重点 (三)坚决依法选举,从程序实效上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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