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程序有哪些?
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程序有:
(1) 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全
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 推荐+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
多于A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 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 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全部
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程序有:
(1) 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全
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 推荐+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
多于A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 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 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
预备人选名单,。
并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及代表候选 人预备人选的结构等情况写出报告,连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一起报上级 党组织审查。代表多的选举单位还应填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代表候选人
预备人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 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选举单位即可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对代
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选 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