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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衔接问题

我原来在企业工作已三年,今年考上公务员,原单位给我养老保险交到今年8月,考上公务员的机关单位我是是9月份去报到的,但是上班要到10月份,照以前在企业的惯例,我就存在一个养老金衔接的问题,如果新单位把我从10月份开始计算公务员工龄,那我9月份相当于断掉了.请问大家这样有没有关系的?那我这三年工龄中交的养老金是否可以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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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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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1〕13号文件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已建立的个人帐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 因此,作为原有的连续工龄,你这三年所交的养老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取出来就相当于你自己主动放弃了这三年的工龄了。
  由于你是在9月份去新的机关单位报到的,尽管上班要到10月份,但是你自报到之日起,就由新单位开始计算你的工龄了,会自动与你以前的企业工龄接续到一起,不会发生中断的。   。
  

2006-09-25

56 0

一、你九月报到应该是九月就会给你缴养老金的;二、在企业缴的三年不需要取出,和后来缴的连续计算。

200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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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累计的,可以补上,也可以不补,续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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