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甲级战犯如何划分?说明白点啊.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战胜的同盟国先后设立了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东京国际军事法庭,把轴心国的某些国家领导人当作首要或主要的战争罪犯加以逮捕、侦察、起诉、审讯和判刑。这些首要或主要的战争罪犯有时又被称为“甲级战犯”(Class A War Criminals)。 “甲级战犯”只是人们在学术著作和新闻报道中使用的习惯用语,在正式的国际文件中,一般都是用“主要战争罪犯”或“主要战犯”字样。
之所以使用“甲级战犯”的称呼,是因为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六条,以及《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五条中,破坏和平罪都被列为法庭管辖权的(甲)项,即第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普通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分别被...全部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战胜的同盟国先后设立了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东京国际军事法庭,把轴心国的某些国家领导人当作首要或主要的战争罪犯加以逮捕、侦察、起诉、审讯和判刑。这些首要或主要的战争罪犯有时又被称为“甲级战犯”(Class A War Criminals)。
“甲级战犯”只是人们在学术著作和新闻报道中使用的习惯用语,在正式的国际文件中,一般都是用“主要战争罪犯”或“主要战犯”字样。
之所以使用“甲级战犯”的称呼,是因为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六条,以及《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五条中,破坏和平罪都被列为法庭管辖权的(甲)项,即第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普通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分别被列为(乙)项和(丙)项。
在纽伦堡法庭受审的戈林等22名主要纳粹战犯和在东京法庭受审的东条英机等28名主要日本战犯,都是被控主要犯有破坏和平罪或侵略罪的战争罪犯。因此,这些人通常被称为“甲级战犯”,而这两个审判也常被称为对德、日甲级战犯的审判。
被称为“甲级战犯”的大都是侵略战争中的元凶罪魁。他们的特征主要有两个:一是他们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属于国家领导人的范围;二是他们都犯有纽伦堡和东京宪章中所规定的(甲)项罪行———破坏和平的罪行,即策划、准备、发动或实施侵略战争的罪行,而这种罪行是法庭所认为“最大的国际罪行”,是“包括全部祸害的总和”的罪行。
依照一般国际惯例,甲级战犯大都是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而犯有普通战争罪行或违反人道罪行的乙级或丙级战犯,一般都由犯罪地国(暴行实施所在地)的国内或当地军事法庭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东京审判的法庭。
法庭审判了包括挑起太平洋战争的东条英机等主要日本战犯,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际法庭之一。由中、美、英、苏等11国的法官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于1946年4月29日接受了盟军最高统帅部国际检察处对东条英机、广田弘毅等28名被告的起诉,并于同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东京对这批日本主要战犯进行了审判。
整个审判历时约两年半,开庭共818次,记录约48000余页,出庭作证的人达419名,书面作证的人有779名,受理证据约4300余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宣读判决从11月4日一直进行到12日,用了9天的时间,可以说是历史上的最大审判。
东京审判
“任凭战犯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要捉拿归案,严惩不贷”。这是中、美、苏、英等同盟国决心严惩日德意法西斯战犯的誓言。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一些恶贯满盈的日本战犯自知罪责难逃,纷纷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第一个畏罪自杀的是日本陆军元帅杉山元,原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原内阁首相、侵华主谋之一近卫文麿等也相继自寻短见。
1946年1月19日,盟国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布特别公告,宣布在日本东京成立由中美英苏等11国法官、检察官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并于同日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法庭有权审理三种犯罪: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违反人道主义罪。
犯有以上三种罪行的为甲级战犯。国际军事法庭以审判甲级战犯为主,乙、丙级战犯由设在各受害国的法庭单独审理。
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正式起诉。
28名战犯是:头号战犯东条英机,提出灭亡中国“广田三原则”的广田弘毅,特务头子、“中国通”的土肥原贤二,九一八事变主谋之一板垣征四郎,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残酷虐杀战俘的木村兵太郎,参与南京大屠杀、制造马尼拉大惨案的武藤章,耍尽阴谋、擅长权术的天皇首席机要顾问木户幸一,积极策划发动侵略中国的小矶国昭,日本法西斯极端组织“国本社”总裁平沼骐一郎,日本军阀“皇道派”分子之一荒木贞夫,原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 俊六,日本法西斯组织“政治会”总裁南次郎,东条英机的得力助手岛田繁太郎,《何梅协定》的策划者梅津美治郎,偷袭珍珠港的主要策划者之一永野修身,狂热的法西斯分子铃木贞一,日本外务省“少壮派”白鸟敏夫,擅长发动政变的桥本欣五郎,日本海军“少壮派”冈敬纯,勾结德意法西斯的大岛浩,日本陆军“少壮派”佐藤贤了,用鸦片毒害中国人民的星野直树,日本战时外交路线的策划者和执行者东乡茂德,拖着一条腿签订投降书的重光葵,日本“法西斯主义之父”大川周明。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第一次开庭至1948年11月12日宣判止,持续时间长达两年多,共开庭818次,审判记录48412页,判决书长达1231页,可谓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审判。
巧合的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在原日本陆军省大楼,庭长室设在东条英机的原办公室。
在这幢大楼内,战犯们曾炮制并推行过危害人类的侵略计划。现在,那些破坏世界和平与安宁、摧残人类的法西斯战犯却要在这里接受惩罚。在这幢大楼内,战犯们曾经试图决定世界命运,而现在军事法庭却将决定他们的命运,被告人往昔的“成功”均被定为国际性滔天罪行,成为走向断头台的阶梯。
1948年11月12日,经过二年多的正义与邪恶、机智与阴谋、巧辩与诡辩的激烈较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判处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木户幸一等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2名甲级战犯分别判处20年和7年有期徒刑。
另外3名甲级战犯,一名因患精神病中止审判,另外二名因在审判期间死亡免于追究。
1948年12月22日24时整,在东京草巢鸭监狱开始执行绞刑。执行绞刑的是美国陆军中士约翰·伍德,两年前于德国纽伦堡用双手结束了纳粹德国战犯的罪恶的一生。
后人有幸从电影纪录片中清楚地看到,约翰·伍德熟练地分别将恶贯满盈的7名甲级战犯分别蒙上头罩,系好绞索,然后双手松开,一具具僵尸终于将日本军国主义的丑恶埋葬地狱。
甲级战犯东条英机 素有“战争狂人”之称。
他和希特勒、墨索里尼并列为三大法西斯头子,对日本对外侵略扩张负有主要责任,是双手沾满中国及东南亚、太平洋地区几千万人民鲜血的刽子手。其父东条英教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号称“智将”。东条英机从军以后办事专断凶狠,人称“剃刀东条”。
1935年因在关东军宪兵司令任上屠杀中国东北民众升任中将。1937年春任关东军参谋长。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东条英机率部侵略中国。1941年10月,东条英机出任首相,随后将陆相等职位集于一身,大权独揽。
他野心勃勃,杀气腾腾,妄图称霸世界。同年底发动太平洋战争,对美、英宣战。1944年7月,因日军节节败退,东条英机被迫辞职。日本战败后,东条英机立即为千夫所指,连他的亲人也要他自杀以谢罪。1945年9月11日,东条英机自知罪责难逃,企图开枪自杀,但自杀未遂,最终难逃被送上绞刑架的惩罚。
甲级战犯广田弘毅,1933年任外务大臣,10月发表了企图吞并中国,将中国置于日本控制下的“广田三原则”。1936年出任内阁总理,1937年初参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的决策,是发动对华全面侵略战争的主谋之一。
由于其罪行严重,是被判处绞刑的7名甲级战犯中唯一的文官。
甲级战犯土肥原贤二,被称为“中国通”,擅长于特务工作。曾参与策划、制造皇姑屯炸死张作霖事件和九一八事变。最有名的“杰作”是劫持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前往东北,组织伪满洲国。
参与策划所谓的华北自治运动。1935年6月迫使国民党当局签订《秦土协定》并在同年底策划制造冀东事变,组织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可以说,日本每一次侵华行动,都有他的策划和参与。1944年春出任驻新加坡日军第7方面军司令官。
日本战败投降后,被指控犯有对中、美、英发动侵略战争等10项罪行,被送上了绞刑架。
甲级战犯板垣征四郎,参与策划了九一八事变,与土肥原贤二炮制了伪满洲国,随后策划内蒙“独立”。1937年任日本陆军中最精锐的第5师团长。
卢沟桥事变后率部参加对中国的侵略战争。1939年调任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协助指挥全面侵华战争。1941年底转任朝鲜日军司令官。1945年调任驻新加坡的日军第7方面军司令官。日本投降后作为28名甲级之一被起诉,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甲级战犯松井石根,1937年7月出任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官及华中方面军总司令官。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日军攻占南京前,他下达了“以日本武威慑服中国”的命令,企图用残暴恐怖的手段慑服中国人民。
他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被判处绞刑也是其应得的下场。
甲级战犯武藤章 1937年担任侵华日军华中方面军副参谋长,12月协助松井石根攻占南京,是指挥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谋之一。17日,在举行攻占南京入城仪式时,他与松井石根以及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等一同耀武扬威,检阅道路两旁的日军部队。
1941年升为中将,1943年至1945年先后任日本驻苏门答腊第2守备师团长等职。在此期间,他对当地的和平居民进行屠杀,犯下了累累罪行。与松井石根一道被远东国际法庭判处绞刑。
甲级战犯木村兵太郎 被冠以“缅甸屠夫”的恶名。
1939年以前,木村兵太郎是日本的炮兵专家,以提高日本的大炮杀伤为己任。1939年3月,他被任命为第32师团长,晋升为中将。随后被派到中国山东对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命令士兵屠杀手无寸铁的民众,犯下了累累罪行。
1940年10月,被调任关东军参谋长,专事讨伐东北地区的抗日武装。1944年8月30日,被调任驻缅甸方面军司令官。在与中国远征军作战中,他所率的日军损失大半。他将失败迁怒于当地民众,一手制造了仰光大屠杀血案,并因此得到“缅甸屠夫”的恶名。
日本战败后,他在仰光举行的盟军受降仪式上放下了屠刀,立即作为甲级战犯押送回日本。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是七名甲级战犯中最后一个被绞死的“屠夫”。
策划侵略中国的罪魁祸首小矶国昭
小矶国昭,陆军大将,曾任关东军参谋长、拓务大臣、朝鲜总督等职。
1944年7月至1945年4月任内阁首相(即“战败内阁”的前一届)。小矶国昭是积极策划侵略中国的罪魁祸首,曾参与操纵伪满洲国,支持扩大对华战争,并力主挑起太平洋战争。同时,小矶国昭还曾对朝鲜人民进行过血腥镇压。
1935年,小矶国昭出任驻朝鲜军司令官,1942年出任朝鲜军总督。在朝鲜期间,他大力推行奴化教育,宣称朝鲜人与日本人是同根同族,以愚弄朝鲜民众,并残酷地镇压朝鲜人民的反抗运动。
1944年7月22日,小矶国昭在东条英机下台后出任首相。
此时,日军在莱特岛、吕宋岛、琉磺岛、冲绳等一系列关键性战役中均以失败告终。惊慌失措的小矶国昭内阁试图向盟军求和,但同时又对自己的实力存有幻想,企图用个别战场上的胜利换得谈判桌上的筹码。在小矶国昭等人的策划下,军部将几十万军队从中国东北和朝鲜调回加强本土防御,妄图作最后一搏。
小矶国昭在进行部署时曾直言不讳地说:“日本目前的情况确实危急,已经到了从死神嘴里夺取生命的关头,我们能做的就是全力以赴。”但盟军猛烈的打击彻底击碎了小矶国昭等人的梦想。
1945年4月,内外交困中的小矶国昭被迫辞去首相职务。
战后,小矶国昭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1950年病死于狱中。
“少壮派”核心荒木贞夫
荒木贞夫,陆军中将,曾任陆军大臣、文部大臣、内阁参议,是日本黩武军人中的狂热分子。
他积极参与关东军在中国的一系列侵略阴谋。身为军部“少壮派”的核心人物,荒木贞夫是东条英机的狂热追随者,他迷信武力,认为只有通过武力才能实现日本拓展疆土的目标。
在任陆军大臣期间,荒木贞夫极力支持日军武装占领中国东北。
在他的纵容和支持下,日本军国主义悍然发动了“九一八”事变,迅速占领了中国东北全境,并且阴谋策划建立一个受日本控制的伪政权。
战后,荒木贞夫被盟军列为甲级战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判时,战犯按姓氏的英文字母顺序,荒木贞夫第一个出场。
表情僵硬的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侵略干将:岛田繁太郎、冈敬纯和佐藤贤了
岛田繁太郎,海军大将,历任海军参谋部参谋长、舰队司令官和海军大臣,他是日本海军将领中积极参与和推行侵略计划的头目之一。
岛田繁太郎是东条英机的密友,一直坚定地站在东条的立场上,推行对外侵略。因为互争战功、互相嫉妒,日本海军向来与陆军有很深的矛盾。当陆军出身的东条英机执政时,岛田繁太郎领导的海军并没有制造对抗陆军的事端,这使日本在侵略战争中取得了更多的“战果”。
战后,岛田繁太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冈敬纯,海军中将,曾任海军省总务及军务局长、海军次官等,是极力鼓吹发动太平洋战争并亲自指挥作战的战争狂热分子。特别在太平洋战争中,冈敬纯曾给日军带来了很多胜利,使盟军蒙受了沉重打击。
战后,他被列为甲级战犯,并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但这个好战分子显然对结果不满,当听到判决后,他狠狠地把同声翻译耳机扔在桌上。
佐藤贤了,陆军中将,曾任东条英机内阁陆军省务局局长,并一直为东条英机出谋划策,是其侵略政策的忠实执行者。
1937年,日军发动全面侵华的“七七”事变时,佐藤贤了就在陆军省军务课任职,对事变的内幕一清二楚。作为甲级战犯,佐藤贤了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法西斯轴心”的推动者大岛浩
大岛浩,日本法西斯外交的主力干将之一,是力促日本与法西斯德国、意大利结成“法西斯轴心”的主要人物。
大岛浩善于玩弄各种阴谋,是一名狡猾的谍报人员。1934年3月,大岛浩正式出任日本驻德大使馆武官。在此后的十余年间,他一直为日德军事同盟奔波,出谋划策,有时甚至不惜损害自己与同事之间的关系。
1938年10月,大岛浩直接由武官升为大使,这在日本外交史上尚属特例。1939年12月,因外交行动而引发国内政治矛盾的大岛浩奉调回国。
1946年4月,大岛浩作为甲级战犯受到起诉,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
1975年大岛浩死于心脏病。
战争“规划者”铃木贞一
铃木贞一,陆军中将,曾任兴亚院政务长和无任所大臣。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他开始担任内阁规划院总裁及国务大臣。
同时,他还是日本法西斯政治团体“大政翼赞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对日本一系列侵略战争均负有重大责任,是一个罪行滔天的好战者。
在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受到指控的甲级战犯中,有三个曾以经济手段侵略过中国,其中就有铃木贞一,他们都曾在直接盘剥中国人民和支持战争的经济部门担任过要职。
铃木贞一曾长期活跃在中国进行特务活动。
当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开始后,铃木贞一变本加厉地在中国进行掠夺支持日本侵略战争。
作为甲级战犯的铃木贞一,被判无期徒刑。
中国审判日本战犯
同盟国除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外,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
乙、丙级战犯的罪状主要是指违反日内瓦红十字条约等国际公约或违反战时法规,直接从事或指挥实施杀人、强奸等残暴行为或虐待战俘、拘禁人员等不人道行为。据统计,被同盟国起诉的各类日本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是日本侵华的最大受害国,分别在保定、东北、南京、广州、上海、济南、武汉、太原、台湾等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级战犯。从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国各地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死刑110件,其中包括南京军事法庭审判的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谷寿夫和屠杀中国平民300余人的刽子手田中军吉、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法庭根据调查和民众的控告信,向东京盟军总司令部提出,要求将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引渡到中国,接受中国对他们的审判。
1946年8月1日被盟军总部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战犯谷寿夫由中国驻日代表团派人押送至中国,入上海战犯监狱,后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1947年5月22日,中国外交部要求引渡杀人比赛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
9月2日,向井敏明被盟军总部捉拿归案,10月25日,被引渡到上海,11月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野田毅也与向井敏明一样于同年被引渡到中国,11月被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田中军吉也没有逃脱,于同年5月被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战犯谷寿夫,日本东京人,1882年出生,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1928年参与济南惨案,屠杀中国外交人员。1937年8月,率领第6师团入侵中国华北等地。因侵略上海、南京的需要,第6师团被调至华东,一路杀向南京,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之一。
1938年2月,在世界舆论的谴责下,日本当局被迫将其召回国内,不仅没有受到处分,反而被加官进爵。1946年2月2日,谷寿夫被盟军总部逮捕,关入东京巢鸭监狱。1947年2月6日至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中山东路励志社大礼堂对谷寿夫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审。
审判期间,数以万计的南京市民要求旁听。由于法庭面积有限,不能让更多的人参加旁听,所以从庭内拉出了有线广播大喇叭,让更多的人能听到审判战犯实况,也能让更多的人更清楚地了解战犯的罪行。经过公审,1947年3月10日,石美瑜庭长当庭宣判战犯谷寿夫死刑。
4月26日12时35分,战犯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结束了可耻的一生。
战犯田中军吉,日本东京人,1905年出生,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37年8月随侵华日军入侵华北,时任日军第6师团第45联队上尉连长。
1947年12月12日,南京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田中军吉进行了公审。18日法庭对其宣判:“查被告田中军吉,在谷寿夫攻陷南京城实施屠杀时,曾携‘助广’军刀参与,…且在混乱斩杀中,我被俘军民于该被告所携‘助广’军刀下者逾三百人,且有日本军官山中峰太郎所编《皇军》一书,刊登该被告之军刀照片标载‘曾杀三百人之队长(指田中军吉)爱刀助广’等字样可稽,并有该被告亲自挥刀斩杀平民之照片获案,可资印证。
…依法判处死刑。”
1948年1月28日正午12时,田中军吉被绑赴南京雨花台执行枪决。
战犯向井敏明,日本山口县人,1937年任日军第16师团片桐联队富山营炮兵排长。
战犯野田毅,日本鹿儿岛人,1937年任日军第16师团片桐联队富山营副官。
两名战犯在1937年12月攻占南京时,相约进行杀人比赛,看谁最先杀150人。比赛的结果是向井敏明杀106人,野田毅杀105人。他们杀人比赛的消息被当时的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以“斩杀百人”并配以照片加以报道。
1947年12月18日,两名战犯被公审,最后法庭宣判两名战犯死刑。1948年1月28日,两名战犯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新中国政府审判日本战犯
日本战败投降后,一部分日本军人参加了阎锡山等国民党部队,继续与中国人民对抗,最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逮捕,这部分日本战犯共140人,被关押在山西省太原战犯管理所。
1950年7月,苏联将出兵中国东北时逮捕的部分日本战犯移交中国,这部分战犯共969人,被关押在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
为了彻底清算日军的侵华罪行,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
根据这一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和太原设立法庭,对在押的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公审。
鉴于1062名日本战犯(共关押1109人,关押期间死亡47人)在关押期间成功地进行了人道主义的教育和改造,对自己的罪行已有不同程度的悔改,中国政府决定仅对部分犯有严重罪行战犯进行起诉,对次要和一般战犯不予起诉,宽大处理。
1956年6月9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对前日本陆军第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战犯进行公审,并判处铃木启久有期徒刑20年,其他7名战犯分别被判处13—18年有期徒刑。
7月1日至20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对前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武部六藏等28名战犯进行了公审,这些战犯分别被判处12—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6月10日至20日,太原特别军事法庭对战犯富永顺太郎等8名战犯进行公审,8名战犯分别被判处8—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分3批对关押的1017名罪行较轻、悔罪较好的日本战犯宣布宽大处理,不予起诉,立即释放回国。
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人道主义的改造后普遍给予宽大处理,到1964年全部日本战犯被释放回国,在国际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同时也在日本引起积极的反应。
他们释放回国后,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几十年来为反对侵略战争、促进中日和平友好的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归还者联络会的成员以自身经历为主出版了上千种书籍,在日本各地举行各种形式的和平演讲和集会,与日本右翼势力歪曲、否认历史的行径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自己为和平事业奋斗余生的誓言。
事实证明:中国政府和人民当年对1000多名关押的日本战犯实行的人道主义教育和改造政策,是极其正确的。
当年拘押日本战犯的抚顺战犯管理所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关押战争罪犯的场所,是当今世界上现存的,保护比较完整的唯一一处战犯羁押场所。
1986年,抚顺战犯管理所作为改造战争罪犯的旧址,正式对外开放,现已成为对外进行和平教育,对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靖国神社中供奉的14名甲级战犯为:
东条英机
广田宏毅
土肥原贤二
木村兵太郎
松井石根
板垣征四郎
武藤章
松岗洋右
永野修身
白鸟敏夫
平沼骐一郎
小矶国昭
梅津美治郎
东乡茂德
东京审判。收起